根据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《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标兵、文明单位、省直机关第二批"十佳文明家庭" "十佳文明小区"、"十佳文明网站""十佳志愿服务组织""十佳志愿者"第一批"十佳文明讲坛"和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、文明传播优秀信息员的决定(晋直文明委发〔2016〕3号)文件,我院被山西省文明委表彰为 "201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"称号。这也是我院连续三次获此殊荣。
荣誉的取得,既是对过去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,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和鼓励,我院将以此为契机,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以更高的创建标准,更大的创建力度,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。